青海省預防醫學會團體會員的管理規定
一、根據青海省預防醫學會章程制定本規定。
二、單位會員的條件:凡自愿參加本會有關活動,承認學會章程,遵守國家政策法令,支持學會工作的科研、教學、企事業單位以及有關學術團體,均可申請加入本會為單位會員。
三、入會程序:申請入會單位,填寫“單位會員申請表”一式兩份,經本會秘書長辦公會議審核批準后,發給“青海省預防醫學會單位會員證”。單位會員證由本會統一制作。
四、單位團體會員的權利
1.優先參加學會的有關活動;
2.優先取得學會的有關學術資料,學會內部刊物資料;
3.優先取得學會給予技術咨詢;
4.請學會協助舉辦專業培訓和組織安排科技成果、產品鑒定和推廣應用等活動;
5.參加學會組織的參觀學習活動。
五、單位會員的義務
1.執行學會的決定,承接學會委托的工作;
2.協助學會開展有關學術和科普活動;
3.定期交納會費。單位團體會費每年1000—3000元,每年向本會交納,由我會出具收據。
4. 會費主要用于學術和科普活動。
青海省醫藥衛生學會聯合辦公室
開戶行:工行西大街分理處
賬號:2806000609026421360
青海省預防醫學會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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