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西東諾化工有限公司乳化炸藥生產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信息公示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工作規范》的要求,現將《青海海西東諾化工有限公司乳化炸藥生產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相關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設單位名稱、地理位置及聯系人
建設單位:青海海西東諾化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青海海西東諾化工有限公司生產區內。
聯系人:李穎林
二、項目名稱及簡介
建設項目名稱:青海海西東諾化工有限公司乳化炸藥生產線建設項目
建設規模:12000噸/年乳化炸藥生產線。
項目組成及工程內容:建一套乳化炸藥生產線(具體包括水相油相制備工房、乳化炸藥生產工房、控制室、成品中轉庫和車間辦公室)。
三、現場調查、采樣、檢測的專業技術人員名單、時間,建設單位陪同人
人員分工 |
姓名 |
職稱/職務 |
項目負責人 |
李岳 |
主任醫師 |
報告書審核人 |
史春波 |
主任醫師 |
康海麗 |
主任技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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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穎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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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陪同人 |
2014.4.15-2014.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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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勘察時間 |
四、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本次評價共檢測7個工種崗位,7種職業病危害因素。工種崗位檢測率100%。
粉塵檢測了1個工種崗位,合格,合格率100%,粉塵短時間接觸濃度檢測了2個點,18份樣品,點合格率100%,樣品合格率100%。
乙酸檢測了4個工種崗位,合格率100%,乙酸短時間接觸濃度檢測了4個點,36份樣品,點合格率100%,樣品合格率100%。
二氧化碳等毒物分別檢測了7個工種崗位,合格率100%。
各工種崗位工人接觸噪聲強度均低于85 dB(A)的噪聲職業接觸限值,合格率100%。
工種(崗位)粉塵、毒物、噪聲作業分級級別,粉塵分級指數為0,作業級別為0級(相對無害作業);毒物分級指數均≤1,作業級別為0級(相對無害作業)。
工頻電場合格。
五、評價結論與建議
青海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青海海西東諾化工有限公司乳化炸藥生產線建設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通過分析建設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再經過現場調查、采樣和檢測,以及實驗室的檢測分析,結合國家有關的職業衛生法規、標準和規范,得出以下結論:
依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監總安健【2012】73號《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該項目屬于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中的炸藥、火工及焰火產品制造,確認本項目為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
1 本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有:氨、二氧化氮、石蠟煙、乙酸、硝酸銨、硝酸鈉粉塵、噪聲、工頻電場、低溫、太陽輻射、低氣壓。
2 項目總平面布置、設備布局、建筑衛生學、衛生輔助用室布置、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職業衛生管理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和《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
3能夠結合生產實際情況,針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了通風排毒、通風除塵、隔聲降噪、防暑降溫等防護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工作場所中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和強度。生產過程中的粉塵、毒物、工頻電場、噪聲檢測結果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規定的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4該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關鍵控制點為油相熔化投料工房、水相油相暫存工房、水相油相制備工房、制藥工房;重點保護對象是制備工和制藥工
綜上所述:通過對該項目的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進行綜合分析與評價,該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粉塵、毒物、噪聲、工頻電場的檢測值均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達到了預期的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該項目在總體布局、職業衛生管理、職業病危害控制措施、輔助性衛生設施設置、建筑衛生學等方面能滿足國家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范和衛生標準的要求;建設方組織員工開展了職業健康體檢,該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結論為合格。具備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的條件。在滿足國家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等法律法規要求的前提下,進一步細化職業衛生管理工作,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更好地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建議
1 建設單位應進一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完善企業職業病防治管理工作,細化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對職工進行職業衛生相關知識培訓,確保各項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
2加強日常管理,定時進行設備密閉管理和排毒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杜絕有毒有害氣體的跑、冒、滴、漏現象。
3 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根據《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2012年3月6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49號)的規定對本項目接觸有害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和應急的職業健康體檢,體檢時嚴格按《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07)的規定項目及周期,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工人依據本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的種類,進行體檢。有職業禁忌癥的調離作業。
4該項目地處高原,工人長年累月在此工作可能導致高原病,為預防高原病的發生,建議對新進職工進行健康體檢,有高原禁忌癥者,不宜從事該項目作業;制定職工階斷性進駐高原規定,教育職工防止過度勞累、加強營養。
5進入密閉空間實施清洗、檢修罐設備的作業,制訂并強制執行密閉空間作業操作規程,嚴格按照GBZ/T 205-2007《密閉空間作業職業危害防護規范》的規定,如加強工作場所局部通風,檢測密閉容器內相關化學物的含量和氧含量,設備內殘余毒物濃度低于國家職業接觸限值后,工作人員(必須2名以上)才可進入密閉容器進行清洗和檢修,并做好個體防護等。
6本項目將隔油池污泥的處理承包給第三方承擔。在簽署外包合同時,應明確告知待承包企業在工作過程中可能遇到的職業病危害種類、可能造成的危害等信息,并確認待承包企業具有職業病危害防護能力,并在承包合同中明確雙方在職業衛生管理工作方面的責任與義務;外包后建設單位應加強對外包單位職業衛生管理工作(如個人防護用品發放、職業健康監護、作業人員職業病危害的告知等)的監督力度。
7 按照《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2013年12月21日安監總安健〔2013〕171號)的要求,完善公司職業衛生檔案。
8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依據本工程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8號《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的規定,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報危害項目。
9項目正常生產后,定期委托有資質的職業性體檢機構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2012年3月6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47號)的規定定期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進行檢測,檢測項目可參考本報告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表。
10 檢、維護操作工在現場更換設備零件或維護時,可接觸多種職業病危害因素。要求操作時必須佩戴個人防護用品。
11今后生產過程中應確保現有的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正常運轉和本評價報告書中提及的各項防護措施的落實。
六、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1、《評價報告》對施工過程中及建成后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工藝設備、技術材料等描述較完整、準確;
2、《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及建成后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對勞動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評價較全面、客觀、準確;
3、《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判定準確;
4、《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及建成后設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體防護用品分析與評價正確;
5、《評價報告》對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設置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配置及有關制度建設的建議符合要求;
6、《評價報告》針對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及建成后提出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建議基本合理、可行,能滿足保護勞動者健康的要求;
7、《評價報告》結論正確。
8、專家組建議:
(1)補充;
(2)補充外包作業的職業病防護要求;
專家組同意通過《評價報告》,《評價報告》應按專家組意見修改并經專家組組長確認后依程序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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