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規劃所職能及分工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免疫規劃的要求,協助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制訂實施國家免疫規劃的具體方案;提出納入國家免疫規劃(含省級增加免費向公民提供疫苗,以下同)疫苗購置費和工作經費的年度預算計劃。
2、 根據國家免疫規劃的要求,制訂技術方案、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并在組織實施過程中,提供技術指導和咨詢,進行督導和評價。
3、 根據國家免疫規劃和本地區預防、控制傳染病的發生、流行的需要,制定本地區第一類疫苗的使用計劃,包括疫苗的品種、數量、供應渠道與供應方式等內容,并向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采購第一類疫苗的部門報告,同時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4、根據衛生部制定的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導原則,結合本地區的傳染病流行情況,協助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制定本地區的接種方案,指導疫苗使用管理工作。
5、協助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制訂冷鏈設備建設、補充、更新計劃,指導本地區的冷鏈管理,開展冷鏈系統的監測。
6、組織開展預防接種服務、安全注射和常規接種率監測,并進行督導、分析、評價和反饋。
7、組織開展國家免疫規劃疫苗針對傳染病的疫情報告和監測,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分析、疫情處理,以及實驗室監測工作。
8、負責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免疫成功率、人群免疫水平監測工作。
9、組織開展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參與和指導重大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調查處理,以及其他與預防接種活動相關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10、組織開展預防接種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制作健康教育材料,對有關部門和基層開展的預防接種健康促進、健康教育活動提供技術指導。
11、組織編寫培訓教材,對專業人員進行培訓;開展學術活動和信息交流,引進和推廣先進技術。
12、負責收集相關資料,進行調查研究,總結開展預防接種工作的經驗和問題,并向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家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提出改進建議。
青海省免疫規劃所下設三個業務科室:
免疫與監測一科:負責常規免疫報告、急性遲緩性麻痹病例監測和麻疹病例監測等。
免疫與監測二科:負責乙型病毒性肝炎病例監測、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監測和我省免疫規劃信息化建設等。
生物制品與冷鏈管理科:負責疫苗管理、冷鏈系統管理和免疫抗體水平監測等。
用戶登錄
還沒有賬號?
立即注冊